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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梁市体育馆自成立以来,举办了多次有影响的大型赛事和众多群众体育活动,它的建成和运营促进了吕梁市与国内其他省市体育文化的交流,同时也大大地推动了我市全民健身的蓬勃发展,带动了一批又一批喜欢健身活动的市民,增强了体质,丰富了生活。体育馆已不折不扣地成为我市设施一流、环境优美、服务周到的主要健身场所。
2006年9月和2008年5月,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,我馆被命名为“国家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”和“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”两个荣誉称号;连续六年被山西省体育局和市体育局评为“全民健身先进单位”、“优秀组织先进集体”等荣誉。去年,我馆又被吕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“吕梁市文明和谐单位”。我馆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,管理服务水平也受到一致肯定。
一直以来,我们非常注重创优健身环境,尽可能为健身会员提供一切便利周到的服务,如:节假日免费向健身会员开放训练馆;每年与会员共同举办一至两次健身会员比赛,比赛前几名选手可代表体育馆参加省内外赛事;召开会员代表座谈会,听取和收集代表们的各类意见和建议;每年选6至8名“文明会员”,以弘扬文明和谐之气,带动健身会员整体素质等等。这些优惠政策的出台,使训练馆的健身活动出现了一轮又一轮的高潮,会员人数迅速增加,到目前为止,已注册会员600余名,他们已经成为一支庞大的健身队伍。可尽管我们取得了不少成绩,有些工作成绩还可圈可点,但难免在有些方面有疏漏和不足。我们始终是本着边总结经验,边探索运营的方法来不断改进工作方式,严格制度管理,尽可能做到完美。但有些会员完全不理解我馆的工作方针和方法,制造了许多不利于团结、不利于和谐的言论,为我馆的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发展带来许多负面影响,这种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体育馆以及全体人员的荣誉和形象,应该受到严厉抨击。文明和谐是永恒而不变的主题,社会因和谐而稳定,因文明而进步,体育馆同样希望健身会员人人都是文明会员,如有意见和建议,可通过正当渠道,如会员座谈会提出,或与馆领导和工作人员及时沟通,加以解决。我们会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,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予以采纳,共同为创造文明和谐体育馆,为吕梁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而努力!
(吕梁市体育馆) |